EDR事件數據記錄儀的試驗方案思考



2022年8月15日 | 交通運輸

事件數據記錄儀(EDR)

想必大家都聽說過飛機上有一個部件叫「黑盒子」。它主要用於航空事故的調查和飛行試驗。黑盒子在現代商用飛機上應用了很長時間。如今,汽車上也要應用類似的設備,它叫做事件數據記錄儀(Event Data Recorder,EDR)。

UNECE-R160(事件數據記錄儀驗證的相關規定,以下簡稱R160)中給出了EDR的定義如下:事件發生瞬間或發生之前的一段時間,用於記錄汽車的動態時序數據的設備或功能,且事後可提取該數據。該定義同時強調,數據不包含音訊和影像數據。

這可能解答了大家的疑問,那就是EDR並不是行車記錄儀。它的目的在於記錄汽車本身的狀態(如速度,加速度,踏板行程,方向盤角度,氣囊狀態等等),而不是透過畫面確認汽車所處的外部環境。

R160目前已修訂至01版,並將從2024年7月1日起,對所有M1、N1類的新車型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滿足新的一般安全要求(GSR)法規(EU)2019/2144才可以申請整車型式驗證框架指令(WVTA)證書,而GSR法規引用R160作為其要求之一,並將其生效時間提前至2022年7月6日。因此,想進軍歐盟市場的主機廠應盡早做好準備。

 

R160究竟有哪些要求呢?

主要包括的內容如下:

►  數據元素和數據格式

►  數據捕獲的條件和要求,包括觸發閾值、鎖定條件、事件起點確定、儲存覆蓋機制以及斷電儲存

►  碰撞測試下的存活能力

不過對於以上要求,法規中並沒有給出確切可採用的試驗方法。僅對碰撞測試,提出了要滿足R94、R95或R137的要求。因此,針對R160,目前還沒有明確可依據的驗證試驗流程。

 

中國國標 VS R160

相比於EU和UNECE,中國國內在EDR方面的腳步顯然走在了前面。

中國國標GB39732-2020於2020年12月24日發布,並已經於2022年1月1日正式實施。與R160不同的是,GB39732-2020不但給出了試驗要求,也明確了具體的試驗方法,甚至在數據提取方面,也給出了確定的數據提取埠和數據提取協議,這讓驗證工作有了具體而明確的標準依據。

以試驗方法為例,GB39732-2020規定了整車碰撞試驗和台架試驗。其中整車試驗的方法與R160基本一致,都是引用既有的正碰或側碰的試驗方法。

而台架試驗的相關規定,可以用於驗證EDR系統的觸發閾值,存儲次數、鎖定條件等關於數據捕獲的要求。這些要求確實很難通過一次整車碰撞試驗來進行完整的驗證。

中國國標GB39732-2020中,區別於R160的主要內容如下:

 

回到R160,如果始終沒有版本更新並增加試驗內容的話,那麼我們預計驗證過程可能會以以下某一種方式進行:

►  試驗方面,只要求進行法規要求的碰撞試驗,確認EDR的存活能力和其他可確認的要求。無法通過試驗確認的,根據廠家提供的技術文件以及相應證據來確認。

►  或者,在不違背R160總體要求的情況下,通過參考國標GB39732-2020的試驗方法,確認R160的相關要求是否滿足。

►  個別交通部出台指導文件,明確需要進行的試驗或者需要提供哪些技術文件來作為證明。申請該交通部時,嚴格遵循其指導文件即可。

 

專家答疑

Q: R160的持證人是必須是主機廠嗎?是否可以由零部件廠商拿到零部件/STU級別的證書後,由主機廠獲得整車安裝的證書?

A: UNECE-R160中,只允許主機廠作為持證人,在滿足法規要求後獲得證書。不存在零部件/STU級別的證書。不過GSR法規(EU)2019/2144EU允許STU級別驗證。

德國萊因TÜV擁有歐盟五國(德國、荷蘭、盧森堡、愛爾蘭、拉脫維亞)交通部授權,能力範圍覆蓋整車、系統、獨立技術單元及零部件,可以為製造商提供相應的E/e-mark法規培訓和產品驗證服務。

 

質者介紹

李成林

德國萊因TÜV大中華區

交通服務專案經理

在汽車行業從業9年,目前負責零部件以及整車被動安全領域的驗證工作,熟悉UNECE/EU相關法規,驗證項目經驗豐富。

德國萊因TÜV的車輛檢測驗證服務始於1904年,擁有超過百年的專業經驗。針對汽車行業的解決方案涵蓋整個產業鏈的每個關鍵點,包括研發階段的目標市場法規調研、整車與零部件測試及驗證,功能安全、網路安全、道路適應性測試、市場準入驗證,到生產階段的質量管理,售後階段的服務質量提升,以及供應商能力搭建、人員資質驗證等服務。德國萊因TÜV會持續拓展在汽車領域的技術能力,透過專業便捷的一站式服務,幫助廣大車企及零配件供應商提升整體品質管理水平,攜手同行業者推動汽車產業高品質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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