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接觸容器】台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 重金屬鉛、銻的含量
- 重金屬鉛、鎘、砷溶出試驗
- 酚及甲醛溶出試驗
- 蒸發殘渣
- 氯甲代氧丙環單體及氯乙烯單體溶出試驗
- 著色劑
- 重金屬鉛、銻及塑化劑
- 塑化劑溶出試驗
- 鉛溶出試驗
- 蒸發殘渣
- 高錳酸鉀消耗量
- 著色劑
- 其他特定溶出試驗
- 正己烷抽出物、二甲苯可溶物
- 砷及鉛的含量
- 鉛溶出試驗
- 蒸發殘渣
- 高錳酸鉀消耗量
- 鉛、鎘、砷含量
- 二丁錫化物
- 甲酚磷酸酯
- 氯乙烯單體
- 高錳酸鉀消耗量
- 蒸發殘渣
- 酚及甲醛溶出試驗
- 鉛及砷溶出試驗
- 鉛、鎘、砷含量
- 二丁錫化物
- 甲酚磷酸酯
- 氯乙烯單體
- 高錳酸鉀消耗量
- 蒸發殘渣
- 酚及甲醛溶出試驗
- 鉛及砷溶出試驗
自中華民國七十三年三月三十日衛署食字第467593號公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加強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管理至目前2020年7月修正了許多次。最新的修正版為一百零二年八月二十日衛署食字第1021350146號令修正。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規範了如下:
一、塑膠製食品容器及包裝不得回收使用。
二、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
三、專供3歲以下嬰幼兒使用之食品器具及容器,不得添加(DEHP)、 (DNOP)、(DBP)及(BBP)等4種塑化劑。
四、嬰幼兒奶瓶不得使用含雙酚A (Bisphenol A)之塑膠材質。
五、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應符合一般標準、塑膠類、乳品用容器、包裝之規定試驗標準
常見測試項目如下:
材質 |
測試項目 |
修補用金屬 |
重金屬-鉛、銻的含量 |
玻璃、陶瓷器、施琺瑯 |
重金屬鉛、鎘溶出試驗 |
金屬罐 (含合成樹脂塗漆) |
|
一般塑膠 |
|
乳品用之聚乙烯製容器、包裝或聚乙烯加工紙製容器包裝 |
|
乳品用之金屬罐—與內容物直接接觸之內面為塑膠材質者 |
|
容器包裝鋁蓋部分之塑膠加工鋁箔—與內容物直接接觸之內面為塑膠材質者 |
|
備註: 最終測試項目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加強食品器具、容器、包裝之公告為準。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修正字號及發布日期如下表:
序號 |
材質 |
字號 |
發布日期 |
1 |
聚氯乙烯 (PVC) |
衛授食字第1071901626號公告修正 |
107.08.24 |
2 |
聚偏二氯乙烯 (PVDC) |
衛授食字第1071901637號公告修正 |
107.09.07 |
3 |
聚乙烯 (PE) |
衛授食字第1071901780號公告修正 |
107.09.17 |
4 |
聚丙烯 (PP) |
衛授食字第1071901787號公告修正 |
107.09.17 |
5 |
聚苯乙烯 (PS) |
衛授食字第1071901800號公告修正 |
107.09.20 |
6 |
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 (PET) |
衛授食字第1071901823號公告修正 |
107.09.20 |
7 |
以甲醛為合成原料 |
衛授食字第1071901844號公告修正 |
107.09.20 |
8 |
以甲醛-三聚氰胺為合成原料 |
衛授食字第1071901850號公告修正 |
107.09.20 |
9 |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PMMA) |
衛授食字第1071901858號公告修正 |
107.09.20 |
10 |
聚醯胺(尼龍) (PA,Nylon) |
衛授食字第1071901865號公告修正 |
107.09.21 |
11 |
聚甲基戊烯 ( PMP) |
衛授食字第1071901871號公告修正 |
107.09.20 |
12 |
哺乳器具除外之橡膠類 |
衛授食字第 1071901877 號公告修正 |
107.09.27 |
13 |
哺乳器具橡膠類 |
衛授食字第 1071901883 號公告修正 |
107.09.27 |
14 |
聚碳酸酯 (PC) |
衛授食字第 1071901895 號公告修正 |
107.09.27 |
15 |
未以塑膠淋膜紙類 |
衛授食字第 1071901922 號公告修正 |
107.09.27 |
16 |
聚醚碸樹脂塑膠類嬰兒奶瓶 |
衛授食字第 1071901907 號公告修正 |
107.10.04 |
17 |
聚苯碸樹脂塑膠類嬰兒奶瓶 |
衛授食字第 1071901901 號公告修正 |
107.10.04 |
18 |
聚乳酸 (PLA) |
衛授食字第 1071901951 號公告修正 |
107.10.04 |
19 |
金屬罐 |
衛授食字第 1071901957 號公告修正 |
107.10.04 |
20 |
塑膠類 |
衛授食字第 1071901983 號公告修正 |
107.10.04 |
*完整修正內容,請連結至衛福部食藥署業務專區研究檢驗官網:
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103&scid=175&p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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