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標準化與計量局(ESMA) NO.34決議,照明產品需申請和取得產品符合性證書才能進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市場。這就意味著,照明產品出口到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需經ESMA 認可的發證機構評估,取得認證證書後方可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市場進行銷售。
決議規定的強制照明產品為:
- 功率≥16W的白熾燈
- 線性熒光燈(不包括能效和性能, 只考慮安全部分)
- 緊湊熒光燈(CFLs)
- 鹵素燈
- LED燈
- 普通照明用途的驅動器
- 普通照明用途的燈具
如您想瞭解具體的照明產品豁免清單,請聯繫我們諮詢。
德國萊因TÜV中東公司經ESMA授權成為認可發證機構(發證機構代碼NB-0009), 可以簽發ECAS及EQM證書。
德國萊因TÜV 發證範圍涵蓋:
- 低電壓產品(LVE)
- 能效標籤(EESL)
- 有害物質限制(RoHS)
德國萊因TÜV 大中華區可以提供相應的安規,能效及RoHS測試及廠檢服務(EQM需要廠檢)以及通過德國萊因TÜV 中東公司發證的一站式服務。除照明產品外,德國萊因TÜV 中東公司也是家電產品、音視頻類產品、信息類產品的ECAS/EQM發證機構。
法規隨時會有變動,最新情況請洽德國萊因TÜV。歡迎 >>點擊此處<< 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