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EPA 提出修改 TSCA 40 CFR 751 中對 PIP (3:1) 和 DecaBDE 的提案



2023年12月29日 | 其它

 

2021年1月,美國環保署(EPA)根據《有毒物質管制法》(TSCA)(SafeGuardS 19/21)第6(h)條對於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有毒(PBT)化學品發布了針對以下五種化學物質進行監管的規定。

這五種化學物質如下:

  • 2,4,6-三(叔丁基)苯酚(2,4,6-TTBP, CAS 732-26-3)
  • 十溴二苯醚(DecaBDE,CAS 1163-19-5)
  • 苯酚異丙酯磷酸酯 (3:1)(PIP 3:1,CAS 68937-41-7)
  • 五氯苯硫酚(PCTP,CAS 133-49-3)
  • 六氯丁二烯(HCBD,CAS 87-68-3)

 

截至2023年11月21日,EPA再度發布了一項修改提案,該提案修改了五項規則中的兩項 – DecaBDE 和 PIP (3:1)。修改提案的重點如下:

  • DecaBDE十溴二苯醚:
    •  延長核電設施中使用含DecaBDE的電線和電纜絕緣材料的合規期限至其使用壽命結束,並制定含有DecaBDE的運輸棧板的標示要求
    • 針對工作環境中含有DecaBDE的持續活動,制定工作場所保護計劃,包括吸入和皮膚個人防護裝備要求
    • 無論是DecaBDE物質還是產品中含有DecaBDE,其製造、加工或分銷過程中不得釋放DecaBDE至水中

 

  • PIP (3:1):
    • 縮小對潤滑劑和潤滑脂中現有的PIP (3:1) 的排除範圍,僅限航空航太和渦輪機用途,所有其他用途將在五年內逐步淘汰
    • 採取兩階段淘汰行動,第一階段為逐步淘汰含有PIP(3:1)的新零件,接下來的15年持續淘汰含有PIP (3:1)的替換零件。
    • 將航空航太運輸設備新零件和更換零件的排除規定改為30年內逐步淘汰含有PIP (3:1)的新零件,同時允許使用更換零件直到該運輸設備使用壽命結束
    • 將含有PIP (3:1) 的製造設備和半導體產業的符合要求日期延長至2033年11月25日
    • 新增了新的排除項目,允許PIP (3:1) 繼續在電路板和線束中使用
    • 針對工作環境中含有PIP (3:1) 的持續活動,制定工作場所保護計劃,包括吸入和皮膚個人防護裝備要求

 

EPA 目前不建議修改其他三種 PBT 化學品 2,4,6-TTBP、HCBD 和 PCTP 的現有法規。

 

此修改提案意見徵詢截止日期為2024年1月8日。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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