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欧盟官方发布了 (EU) 2021/341 和 (EU) 2021/340 两条新指令,其中分别针对原指令 (EU) 2019/2020 光源和独立式控制装置生态设计要求和 (EU) 2019/2015 光源能效标签要求做了相应的修正,为新版ERP发布以来第一次重大更新。除了针对部分措辞和参考标准的调整外,还包含如下几个重要更新。
(EU) 2021/341
1.新增条款:如果在2021-07-01之前,市场上未投放相同产品,那么在2021-07-01至2021-08-31之间,满足新版ERP指令 (EU) 2019/2020要求的产品,视为满足旧版ERP指令 (EC) No 244/2009,(EC) No 245/2009及 (EU) No 1194/2012的要求。
2.新增条款:针对已投放市场的产品,对硬件及软件升级做了相应的管控。
-任何硬件和软件升级不得降低产品的能效
-任何软件升级需保证产品仍符合ERP指令要求
-拒绝软件升级不得影响产品原有性能
3.对原有豁免产品进行修正:
-放射和核医学设施
-工业或专业电加热设备
-影视工作室、摄影棚、舞台照明
新增豁免产品:
-红外加热用途白炽灯
4.对部分产品测试要求做了变更:用于以下产品内的光源,将不再需要满足ANNEX II中光通量维持率,存活率的要求;外包装及技术文件内不再需要体现寿命,光通量维持因数,存活因数等信息。
-冰箱
-洗碗机
-洗衣机/洗干一体机
-烘干机
5.修订了LED和OLED,且运行在主电源内产品的频闪效应限值。
(EU) 2021/340
1.修正了能效等级标签:
-修正原版效等级标签尺寸错误
从“至少36mm x 75mm ”修正为至少“36mm x 72mm”
-新增了对能效等级标签边框的要求
2.注册信息变更:
-新增灯头 / 连接端口类型
-能源消耗数值(kWh/1000h)改为向上取整
-对色温的录入格式做了调整
3.技术文件内新增信息:
-定向灯峰值光强
-LED和OLED产品R9数值
-LED和OLED产品存活因数
-LED和OLED产品光通量维持因数
-LED和OLED产品宣称寿命(L70B50)
4.市场抽查要求变更:
-若PST短期闪烁指数及SVM频闪效应的宣称值小于等于1.0,验证公差范围从“实测值不超过宣称值10%’改为‘实测值不超过宣称值+0.1“
-移除针对FL和HID存活率及光通量维持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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